首页 > 财经 > 正文

从“青岛首富”到负债600亿,中融新大到底经历了什么?
2020-03-09 09:57:26   来源:东方头条   

作为“青岛首富”的中融新大近两年发展并不顺利:债券闪崩,被多家公司告上法庭;不仅如此,其董事长王清涛从2018年的胡润百富榜的第31位到2019年的第100位。中融新大的路为何变的如此艰难?

近日,中融新大又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上海清算所(以下简称“上清所”)发布公告称,“3月2日是中融新大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代码:101800146,以下简称‘18中融新大MTN001’,发行金额为15亿元)的付息日,但截至3月2日,未收到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付息资金,我公司无法代理发行人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

违约还是不违约?

同样是在3月2日,中融新大却同时发布公告称,“应中融新大要求,该债券主承销商恒丰银行于兑付日前的2月27日召开了‘18中融新大MTN001’持有人会议,约定‘18中融新大MTN001’2020年度利息的支付方式由上清所的场内支付变更为场外支付,该议案获得了14位债券持有人的一致同意。”

如果按照正常偿息程序,兑付日之前,发行人偿息资金划付给上清所托管账户,再由上清所在兑付日分别支付给债券持有人,上清所是债券托管人,按规定收取付息总额的万分之0.35作为服务费。

除了支付方式,中融新大发行债券的利率也发生了变化,从7.5%下调至3%-4%。中融新大负责人表示,而这个决定是中融新大跟投资人协商决定的。

中融新大为什么要在上清所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行召开持有人会议,对持有人进行利息支付?这种做法是否构成违约或者违规?

法国SKEMA商学院(苏州校区)客座教授于宝山向界面山东指出,由于这个决定是中融新大跟投资人协商决定,没有投资人有异议,债权人同意用新的协议代替旧的协议,对于其是否违约或者违规不好做判断,比较模糊。“不过,公司的这种做法可能会影响投资人对中融新大的信心。”

于宝山认为,中融新大之所以这样做,最根本原因还是反映了公司的资金链出现问题。

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业内人士指出,中融新大的此种做法不合适。应该在开完持有人会议,公司和投资人达成一致以后,公司把相应的资金打到上海清算所,然后清算所再将资金打给持有人。但是,中融新大并没有这么做。

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怀涛向界面山东表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登记托管结算业务的公告》规定,上清所为中期票据提供代理付息及兑付服务,但相关规定业务规则均未禁止将中期票据的付息方式变更为场外支付,也没有规定变更指令的告知托管人期限,变更为场外支付已获得债券持有人的一致同意。因此,上清所在兑付日才收到变更指令,中融新大的该操作没有违规,也没有违约。”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律师对此表示赞同,“所谓违规就是禁止,既然中融新大的这种做法没有被禁止,所以也算不上违规。”

许律师同时指出,从法律层面来讲,中融新大的这种做法没有问题,但是从自律监管层面,这种做法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规则,后续可能交易商协会或者清算所会采取一些自律监管措施。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博士表示,中融新大的这种做法违反了上交所公司债券规则。“一般来说,公司都不愿意背上债券违约的名声,如果一家公司有违约的先例,以后再发债融资就很麻烦。”

至于为何违背行业通常做法而选择场外兑付,王怀涛律师认为,如果通过代理兑付机构支付,对于各投资者的付息比例及金额将难以保密,而场外兑付则提高了通过协商变更兑付条款的可能性,又避免可能出现的不能按原约定兑付的事实为公众所知。“但选择场外兑付无形中将损害企业的市场信用,常为不得已之举。”

负债超600亿

公开资料显示,中融新大成立于2003年,是以能源化工、金融投资、物流清洁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为主业的国际化大型集团企业。集团下设山东焦化集团、中融投资(青岛)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物流集团、中融新大(青岛)矿产资源有限公司等多家权属公司,现有员工1.2万余人。

从公司财务表现看,中融新大近几年表现堪忧。根据2019年三季报,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中融新大资产总计1535.86亿元,总负债609.05亿元,净利润13.42亿元,去年同期净利润为21.71亿元,降幅达38.19%。

现金流方面,截至2019年第三季度,中融新大账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8亿元,而去年同期为42.92亿元,下降幅度达到117%。其中,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5亿元,其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80亿元。

联合评级7月发布的评级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底,中融新大的货币资金为61.86亿元,而将近一年以后,2019年9月底,中融新大货币资金仅为37.41亿元,降幅为39.52%。

相应的,中融新大负债情况不容乐观。截至2019年9月底,中融新大流动负债为127.77亿元,总负债合计609.05亿元。

中融新大相关负责人称,2019年一年中融新大经历了最大的困难,债务集中到期,中融新大通过各种办法努力克服,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生债务违约事件。

天眼查数据显示,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间,中融新大先后9次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标的总额超7亿元。

公开数据显示,近年来中融新大存在多起借款纠纷和因生产经营而产生的合同纠纷,目前尚余涉诉金额累计约8.3亿元;其中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起诉12次、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被起诉16次。

2019年年末,中融新大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高达3.18亿元。其子公司山东焦化铸造焦、山东铁雄冶金、山东物流集团等也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中融新大大股东、董事长王清涛所持有的股权已经全部遭到冻结,占公司总股份的64.83%。因为债务纠纷,王清涛于2019年10月30日被北京市第一中院列入限制消费令。

“青岛首富”能否实现金控梦?

引人注意的是,2019年10月,胡润富豪榜发布,王清涛以300亿身价再次位列“青岛首富”。

资料显示,王清涛1962年出生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改革开放初期,王清涛从事煤炭经营业务,之后王清涛成立邹平县铁雄煤炭有限公司,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民营企业之一。

2003年6月,王清涛投资2亿元成立邹平铁雄焦化有限公司,即山东焦化集团前身。2009年,山东焦化集团在青岛正式成立,主营业务以煤制焦、煤化工、发电、燃气供应等。

在发展道路上,中融新大的资产规模保持了较快的扩张速度,2010年,中融新大的资产规模为96.89亿元,到2016年,其资产规模就已经达到1402.69亿元,增长幅度高达1348%。

2016年3月,山东焦化集团更名为中融新大集团,开始逐步向金控集团转型,在转型过程中,王清涛的个人财富成倍增长,连续多年占据“青岛首富”的位置。

中融新大的辉煌前程崩于2018年7月的债券崩盘。2018年7月6日,由中融新大发行,评级为AAA的“15鲁焦01”与“15鲁焦02”闪崩,全天分别下跌17.94%与30.91%。紧接着,2018年7月9日,“15鲁焦01”与“15鲁焦02”再度闪崩,盘中最多下跌35.43%与26.9%。

几天后,2018年7月11日,同样由中融新大发行的“18新大02”同样闪崩,盘中最大跌幅达72%。

2019年9月,标普将中融新大的长期发行人信用评级以及该公司担保的高级无抵押美债从“B”下调至“CCC+”重大风险级。

同年11月26日,标普再次将中融新大评级从CCC+降至CCC-,列入高违约风险评级观察。按照标普的准则,CCC-已经属于“破产且恢复希望渺茫”。

除标普外,另一家国际评级巨头惠誉去年也将中融新大从B-降到CCC。2019年7月,国内评级机构联合评级已将中融新大的评级由AAA调整为AA+。

在2016年中融新大的官网宣传页面中,其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中融新大将实现参控股保险、证券、期货、信托、公募基金等10家年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金融机构,实现经营收入500亿元;参控10家以上战略新型行业龙头上市公司”。如今日期临近,中融新大的金控梦能否实现?界面山东将持续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青岛 负债 首富 经历了 融新

上一篇:7成以上售楼部已开放 碧桂园加速复工稳增长
下一篇:最后一页

泰安知名律师   电话:18053115917
手机:0531-80961678   微信:18053115917   QQ:709581498   邮箱:709581498@qq.com
网站地图 (XML地图 / 百度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