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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罚5次要纳入征信!深圳“最严交规”解读请收好
2019-10-26 15:46:22   来源:东方头条   

除了汽车,自行车和电动车交通违法也将纳入征信;无论汽车还是非机动车,驾驶员一年内有3次违法未处理的,同样纳入征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版将于11月1日起实施,把征信系统的纳入范围扩大到了非机动车上。此外,伪造、变造车辆证件的,将分档处罚,视情节罚款三千元到三万元不等。

四种情况纳入征信系统

按照新《条例》,机动车司机、非机动车司机发生交通违法到一定程度,都将纳入征信。 此外,运输、物流、租赁等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也将纳入征信。

具体违法到什么程度会受处罚?

1、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一年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五次以上罚款处罚的;

2、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一年内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的;

3、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拘留、吊销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以上的;

4、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且负有事故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

伪造、变造车辆证件 分三档处罚

处罚程度分三档——

新《条例》对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程度,除了扣留机动车,还将分三档处罚:

1、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三万元罚款。

2、使用上述证件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3、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处三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证件丢失酌情分三档——

“我有证件但是丢了,才使用假证的……”交警表示,处罚也分3档酌情考虑:

情况一,驾驶人有驾驶证,但由于证件丢失等原因,而使用假证的,给予低档处罚;

情况二:驾驶人不具有驾驶资质,且使用不存在的无效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情况,将给予中档处罚;

情况三:驾驶人不具备驾驶资质,且套用别人号牌或证件的,将给予顶格处罚。

开车玩手机,记3分罚300?错!

网传新交规细则图中“开车玩手机,记3分罚300”,深圳交警表示,实际新交规为“开车违法操作手机,扣2分罚300”,对“开车违法操作手机”的界定为:持续操作、频繁操作手机等电子设备,如回信息、看视频、打游戏等妨碍安全驾驶的,将会被认定违法。如果在保证安全驾驶的情况下,司机迅速点击导航、用耳机接听拨打电话、营运驾驶员秒接单等行为将不纳入处罚范畴。

不要“网传”,要官方!

此外,网传错误版本“替人扣分,罚款1000-50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6个月”,准确的版本为“替代他人扣分,罚款1000-5000元,暂扣驾驶证1个月-6个月”;

网传错误版本“违规使用远光灯,罚500”,准确版本为“违规使用远光灯,罚500记1分”;

网传“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处500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准确版本为“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为防止错误的新交规解读信息在网络上传播,深圳交警制作了新交规图权威版本,方便市民理解。

部分内容来自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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