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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扶持下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初见成效
2019-11-12 14:47:34   来源:东方头条   

-------基于七部委下发的《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的研究

背 景

2017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银监会和外汇局共同印发了《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的通知。

方案主要提出小微企业实施应收账款融资的三大目标: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渠道不断丰富;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规模稳步增长;企业商业信用环境进一步优化,拓宽企业商业信用信息采集渠道。

经过国家各部委近三年的有效、全面布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所缓解,但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增加,小微企业的应收账款融资又呈现出一些新的问题需要解决和完善。本报告就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情况展开了调查和分析。

1.小微企业融资初具规模

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扶持和各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截止2019年6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35.63万亿元,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的余额10.7万亿元,较2019年年初增长了14.27%,占当期人民币普惠金融贷款余额的65.5%。

2012年年中至今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呈持续增长的趋势,2012年6月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10.87万亿元,到2019年6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加了2.3倍。2019年6月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加了40.28%,达到近年来增长率的高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在人民币企业贷款余额的占比近年来一直维持在32%以上的比例,相比2012年的28%占比,近年人民币企业贷款向小微企业倾斜的幅度较大。

图1 全国小微企业贷款规模

数据来源:IFIND。

2.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持续存在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困扰世界各国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因。虽然近年来我国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通过产品创新、制度创新等方法,集中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但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我国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需求等多因素影响下,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仍旧存在,而且伴随着新的产品、制度管理衍生出一些新的问题。

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小微企业融资。近年来经济结构调整,以房地产、汽车等传统支柱产业面临产业升级、产业调整的挑战,小微企业的利润下滑、成本增加,融资还款能力受到影响;同时国际贸易摩擦也对出口型小微企业的经营带来影响,订单减少,税率增长,汇率波动大。

小微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有待加强。小微企业在我国占76%的比例(工商总局截止2013年3月的调查数据),设立门槛低,经营规模小,竞争力弱,受宏观经济和行业周期影响较大。而我国小微企业普遍存在治理结构不完善、运营管理不科学、财务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小微企业的征信信息获取较难,金融机构为其融资后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较大。因而小微企业需要从多方面加强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和制度的完善。

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小微企业的信息无法完全有效的获取,信息不对称使得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贷款业务望而却步,虽然一些地方政府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但平台数据缺失和共享机制尚未建立,使得金融机构信息搜集成本增加。

金融机构业务能力、产品创新还需加强。目前的金融机构普遍存在抵押文化,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技术发展等信息的掌握不够,风险控制模式还存在缺陷,没有针对小微企业的发展特点和融资需求进行差异化、特定性的分析,需要转变从前的业务思维,依据小微企业的需求寻找融资服务的突破点。

国家政策扶持尚未完全落实。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出台扶持小微企业融资的各项政策。比如2016年1月15日,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为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到2020年,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目前普惠金融的各项工作计划正在实施当中,特别是要求各金融机构成立普惠金融部门,加强对小微企业的融资力度,目前收到一定的成效,6月末普惠型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达到10.7万亿元。

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计划实施以来,小微企业的应收账款融资规模持续增长,各地方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平台先后建成,规范了金融机构等资金提供方的应收账款交易流程,完善了企业商业信用信息。

1.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持续增长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于2013年组建了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主要是通过集聚应收账款融资参与的各方,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确认对小微企业的应付账款,增进小微企业信用,促成融资交易。截至2019年10月下旬,融资服务平台累计注册用户18.57万家,资金提供方用户3.85万家,应收账款债权/债务人用户14.72万家,促成融资18.05万笔,融资成交金额超过9.7万亿元。

自2017年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方案实施以来,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取得了一定的市场规模,融资平台服务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18年12月末,融资服务平台累计注册小微企业用户7.6万家,占企业注册总数的59%;促成融资7万笔,占融资总数量的45.7%;融资成交金额达3.1万亿元,占融资总金额的36.7%。同时小微企业平均融资利率为5.92%,低于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的平均利率。而单笔融资1000万元以下的交易有9.5万笔,占平台融资数量的62.3%[1]。

2.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融资平台

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计划中提出要加强“政银企”对接,鼓励中小企业在签署政府采购合同前明确融资需求,支持政府采购供应商依法依规开展融资。各地方的政府部门积极开展政府采购融资平台的推进工作,截止目前,根据中征应收账款融资平台的公开信息,已经有以广东珠海、湖南株洲等为代表的政府部门开展了政府采购线上融资业务。

2018年12月底,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向珠海蓝龙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平台的政采贷系统[2]发放了180万元纯线上信用贷款,这标志着中征平台全国首笔政采贷线上融资业务落地。

表1 全国主要的政府采购融资平台实施情况

资料来源: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资料整理,未完待续。

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有助于中标政府采购业务的小微企业更快速、便捷地获得融资审批。各地政府在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融资平台,但就目前落地的融资申请现状而言,融资数量和融资规模都没有达到规模效应,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加强小微企业运用政府采购贷进行融资的宣传指导。

3.金融机构等资金提供方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流程得到了优化

以银行为主要资金来源方的金融机构都积极加强对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流程进行梳理,整理出一套符合自己机构特征的业务产品,国内以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在应收账款融资以及银行保理业务中最为典型,具备一定的业务规模和成熟的业务模式,同时借助于金融科技、大数据以及人行征信平台等手段,加强对融资业务风险的防范。

另一方面,商业保理公司也将业务范围扩展到以应收账款融资为主,同时提供供应商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客户资信调查等。商务部下属的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也为全国的商业保理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提供指导,定期进行区域调查、业务研讨会、座谈会等,及时对应收账款融资以及保理业务中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4.完善了应收账款转让和质押登记制度

2017年10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修订版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主要对三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第一,我国应收账款转让一直以来缺少立法,实际业务中可能存在同一笔应收账款同时被质押和转让,或者被重复转让的操作风险。此次修订在附则中增加了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参照质押登记办理的条款。

第二,此次修订过程中,对应收账款的定义进行了完善,增加了兜底条款,定义中增加“依法享有的其他付款请求权”,用于目前金融机构进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创新需求。另外将“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进行了细化,提出了“提供医疗、教育、旅游等服务或劳务产生的债权”这些细节。

第三,为了满足账期较短的普通贸易类应收账款融资和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权为质押的账期较长的融资,此次修订将应收账款登记期限从“1-5年”扩展为“0.5-30年”。

在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计划实施两年多以来,各级政府部门以及小微企业都积极投入到政策的布局和实施过程中,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当然,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也会出现新的问题,特别是我国中小企业面临供给侧改革和全球宏观经济下行的多重压力之下,这些问题也需要各级部门和企业加以重视,进一步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范围,才能更好地实施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计划。

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规模较小,应进一步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范畴。从公开数据可以了解到,2018年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3.1万亿元,占中征平台融资规模的36.7%,占当年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的11.9%。目前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受多种因素影响,在小微企业贷款中所占的比例并不高,随着今年宏观经济环境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今年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的比例预计会进一步降低。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小微企业运用应收账款融资的业务指导和业务推进。

政府采购融资平台完成融资规模较小,应加强宣传与推进。政府采购融资平台上线近一年时间,目前已经有一些地方政府积极布置当地政府采购平台与中征融资平台的对接,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在线了解采购计划、中标公告等信息。但目前已经正式开展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并且有具体业务落地的平台并不多,需要强化政府采购平台与人行征信平台的密切合作。

类金融机构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萎缩,需求加强对类金融机构业务的风险监督。类金融机构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也是更多的依赖于核心企业信用、政府信用开展业务,2019年全国注册商业保理公司12000多家,而真正开展业务的公司不超过20%,近来以重庆金融办为代表展开了一系列清理失信企业的行动,对失联商业保理公司进行了公告。而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类金融机构今年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进一步萎缩,目前除了集团财务公司下设保理公司、核心企业作为买方的供应链金融公司还一直在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一些从事应收账款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业务出现一定程度下滑。

小微企业社会征信平台、征信数据有待完善。2019年6月数据显示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企业征信系统共纳入1370万户小微企业,占全部建档企业的53%。而我国小微企业数量超过7500万家,目前纳入征信中心的仅占所有小微企业数量的20%不到。一直以来,小微企业融资难也是由于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很难有效掌握小微企业的真实信息,比如财务状况、实际控制人状况、生产销售状况,导致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融资业务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和融资成本,因而一些金融机构也就不愿意展开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

小微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规范化。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发现小微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混乱,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公司内部控制形同虚设,给金融机构的尽职调查带来较多的问题。应加强对小微企业财务管理的指导,加强财务创新的人才的培养与激励,建立健全惩罚监督机制,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服务于小微企业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2]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下的政府采购类应收账款线上融资业务系统,简称为政采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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